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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自焚原来是江泽民导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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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 Posted by
作者: 镇江
日期: July 06, 19101 at 17:34:57

找到了黑匣子:原来「天安门自焚事件」与河南省委有关

人民报消息 -- 据洛阳内部消息,去年圣诞节洛阳大火惨案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向中央作出了深刻检查。 为了将功补过,河南省委、省政府负责人于2001年1月4日召集公安政法系统领导开了半天会议,最后决定用高额巨奖收买几个人以「法轮功被转化者」的名义进京自焚,制造骇人听闻的事件,向中央邀功请赏。
省委、省政府负责人提出,为避免使人引发对洛阳大火惨案的联想,「被转化者」不能从洛阳当地选择,可以全部从开封选调。公安政法系统领导提出,应当有年龄方面的适当配比,加入花季少女和小学生更显得真实可信。 1月10日全部「被转化者」选定,许诺给他们高额保险金和奖赏,并且一再强调「点火立即扑灭」。 随后一行「自焚志愿者」起程抵达北京,由河南省驻京办事处派人接往指定住处,并且发放法轮功书籍以表明其「真实」身份。
到了北京,河南所定的「点火立即扑灭」的章程被“上面”否定了,“上面”的密令是「烧伤达到要求才予以扑救」。由于无法掌握烧伤程度,多数「自焚志愿者」的烧伤程度还没有达到「要求」就予以扑救了,所以「上面」内定要自焚而死三个人的目标未能达到。

自焚事件江泽民是元凶,参与策划的一些国家安全部人员已做好善后

《开放》杂志2001年4月刊报导,消息人士透露,国家安全部自己承认: “天安门自焚事件”从策划酝酿阶段都是国安部根据罗干的指示安排的。自焚者每一个行动都在国安部操纵监控之下。国安部对事情的安排是非常精密的,包括自焚后灭火的时间,救护车的准备,新闻报导的措辞和发布的时间都是多次秘密开会精心布置的。幕后操纵者是江泽民、罗干。因此从刑事责任来断案,江泽民,罗干是杀人元凶,要受法律的审判。
参与策划“自焚事件”的一些国安人员,他们也知道法轮功会有平反的一天,他们知道江泽民、罗干心狠手辣会杀人灭口,已经把事件的过程写成报告和录音磁带交给亲戚保管,以备万一。希望全世界正义善良的人们都能看到公审江泽民、罗干这一天的来到。

天安门自焚事件疑点多多

第一、除夕这日,天安门广场有好几千训练有素的公安人员,而且广场四周到处是便衣,行人略有「不轨」动作,他们马上就会从四面八方扑上去。为甚么这次自杀者可以从容地倒出汽油后再自焚致死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自焚是公安自己安排的。
第二、中共喉舌新华社在自焚发生后4个小时,就以第一时间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报导。一向慢半拍或一拍,极力掩盖、封锁所谓阴暗面消息的中共喉舌,突然之间如此迅速地报道这样敏感的事件,实在令人生疑。如果不是事先就做好了充分准备,新华社绝对不可能作出这样敏捷的反应。
第三、如果是法轮功学员自焚,中共要以此「揭批法轮功」,那么有境外媒体拍照,正可以由外人提供更加客观的确凿证据。可是为什么当CNN记者在那拍摄时,中共的公安要拆掉他们的录影带,并扣压他们九十分钟?是不是怕他们拍到证明这些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的证据,才使他们那样紧张?
第四、从新华社报道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放的镜头可发现许多疑点。
1、新华社说,“自焚事件”发生不到一分钟,几名警察就开始用灭火器灭火救人。从镜头看,有三个警察拿灭火器,而且是大的灭火器。广场上的IVECO警车上只有一个小灭火器,而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人民大会堂来回也得10~20分钟,现跑去取也来不及。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灭火器是公安早就准备好了的。
2、镜头显示,三个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边、右边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后几乎同时开始灭火,在大约2秒钟时间内,把火扑灭,从镜头上看,第一个警察开始灭火时,其他两个警察并不是从别处狂奔过来,而是已经在自焚者旁边站好了。这个场景更合理的情况是:警察先到位准备就绪,然后自焚者才开始点火。
3.自焚案的拍摄者“恰巧”在广场,“恰巧”离自焚者不到20米,“恰巧”摄影机处在待机状态(不然从点火到灭火几秒钟的时间,摄影师根本没有时间调整摄像机)。 对这一条更合理的解释是,摄影师是事先安排好来广场拍摄“自焚”的。
4.焦点访谈中放了几个医生描述烧伤状况,说气管烧伤,需要切开喉管做手术。但电视上显示,“王进东”坐在广场,火已经灭了,但却声如洪钟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经的大法(注:这不是法轮大法里的内容,相反,李洪志师父说过人人得道是不可能的),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声音清脆。四天后在医院的镜头:王进东和小女孩都是声音清楚,底气十足,丝毫没有声带、气管受损的迹象,这难道不蹊跷吗?难怪一位美国西医大夫看完此报道后说:“气管切开手术后,人是绝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里恢复讲话能力的。新华社要么在撒谎,要么在创造医学奇迹。”
5.那个多次出镜的胖胖的中年妇女,可以肯定,她不了解法轮大法,她说的话绝对是外行话,显然是公安找来的托儿。
6、海外技术专家通过对中央电视台自焚录象进行慢镜头分析,发现当场死亡的刘春玲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一警察用一长形物击中后脑而倒地死亡的。灭火后盘坐的王进东的腿边,一个装汽油的雪碧塑料瓶竟然还完好无损。
第五、法轮大法在多年以前就明确了“杀生”和“自杀”都是罪,大法弟子决不会做这种事。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第七讲中说: “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
在《法轮佛法----在悉尼法会上的讲法》中这样回答弟子的提问:
“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
答:算罪。现在这个人类社会不好了,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出现了。讲什么安乐死,打针让那人死。大家知道,为什么打针让他死?觉得他痛苦。可是我们却觉得,他痛苦在消业呢,他来世转生,一身轻,没有业力,他会有很大幸福等着他。他痛苦中正在消业的时候,他当然不好过了,你让他不消业杀死他,那不是杀人吗?他带着业力走了,来世他都要还业的。那你说哪个是对的?自杀了还有一个罪。因为人的生命是有安排的,你破坏神的整体全局的顺序,通过你做的对社会尽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有这样的关系连带着。死了,那么整个这个顺序是不是打乱神的安排?你给他打乱了他不放过你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
由此可见: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泽民之流一手导演出来的,把自焚说成是受了法轮大法的鼓惑而为,完全是颠倒黑白的栽赃陷害。

江泽民为什么要炮制天安门自焚事件栽赃法轮功?

炮制自焚事件的险恶用心在于把法轮大法与一些鼓吹自杀的邪教联系起来,为其继续无理镇压找借口。近年来,西方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出现了一些邪教象奥姆真理教、大卫教和非洲的一些邪教组织,鼓吹世界末日和自杀。江泽民势力感觉这正是嫁祸法轮大法的绝好机会,自1999年7月份以来,他们通过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甚至无中生有的卑鄙手段,编造了所谓的1400个自杀、杀人、出偏的案例,极力将法轮大法与那些邪教挂起钩来,欺骗、误导中国和世界人民。法轮功没有组织,学员遵循“真、善、忍”,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中的好人,根本没有危害社会的现象。法轮功没有讲过世界末日,没有杀人和自杀现象。法轮功与奥姆真理教、大卫教等邪教组织根本没有任何相同和相似之处,江泽民邪恶势力怎么调查,甚至派人伪装成练法轮功的,都找不到法轮功的不是。法轮功没有不是,而江泽民又要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势力只好去捏造事实污蔑法轮功了。江泽民邪恶势力曾在北京香山布下军警,架起各种武器,想把真修法轮大法的弟子引诱到香山给予大量枪杀,然后浇上汽油焚烧,炮制自焚家乡。法轮功学员没有上江泽民的当,致使江泽民的奸计落空。愚蠢邪恶的江泽民近二年来未能镇压下去法轮功,反而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真相,人民都敬仰法轮大法的伟大,甚至不少人还因为江泽民的邪恶镇压而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江泽民邪恶的镇压不仅完全失败,还把它自己逼上了绝路,只有铤而走险。炮制天安门自焚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江泽民邪恶势力炮制证据打击异己已驾轻就熟。回顾共产党几十年来制造的冤假错案,哪一次不是“铁案如山”:彭德怀里通外国“事实俱在”、“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反革命罪行”人证物证俱在且许多人都用血泪控诉刘少奇的“罪行”。讲政治不讲道德的江泽民信奉的是权利哲学,江泽民为了达到屠杀法轮功的目的炮制天安门自焚事件又有什么困难的和“不好意思的”,找几个人上媒体给自己帮腔和召开什么座谈会不是很容易的事吗?
天安门自焚事件不同于“六四”,六四是政治之争,屠杀者可以说自己是维护政权,但天安门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泽民之流为了镇压最善良的大量百姓而收买和威胁几个百姓干的最伤天害理的事,一旦败露,江泽民之流顷刻间会有灭顶之灾。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江泽民邪恶势力对法轮大法的残暴镇压,令天地为之震怒,不仅会将它们自己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且必将因此葬送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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